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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发〔2012〕10号)和市卫生局党委《关于印发<淮北市卫生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就中心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防范在前、预警在先”为出发点,以排查廉政风险为基础,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完善制度机制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推进我市转型发展、全面发展、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目标要求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性、制度性风险得到消除。二是完善监控机制。对权力运行的监控力度进一步加大,措施更加有效,监控机制基本形成,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三是有效预防腐败。预防腐败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措施更加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党风政风进一步改进,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三、实施范围
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活动实施范围为中心各科室、三区分中心全部岗位和工作人员。
四、方法步骤
共分四个阶段,2012年5月底、6月初启动,12月底前初步建立较完整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一)组织动员阶段(5月31日—6月15日)
1、成立组织。成立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全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工作。
2、动员部署。中心召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员部署会,启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广泛进行思想发动,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岗位廉政风险存在的客观性和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3、组织培训。积极参加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业务培训班,并结合实际抓好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使之熟悉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有的放矢地推进本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
(二)排查风险阶段(6月16日—9月30日)
1、开展清权确权。依据法律法规和机构“三定”方案,按照“权职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和“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对中心、科室和岗位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逐项确认,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职权内容、办理主体和法律依据。在“职权目录”的基础上,按照每一项职权的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渠道等内容,绘制“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图”,在单位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认真清理、规范单位内部管理职权,明确职权行使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绘制“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并以适当的方式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2、全面排查风险。对照“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专家评和组织审等多种形式,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内外结合的方式,分岗位、科室、中心三个层面全面排查权力运行所涉及的每个环节和每个岗位可能存在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在岗位职责方面,重点查找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风险;业务流程方面,重点查找由于运行程序不当或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风险;制度机制方面,重点查找由于工作制度机制缺失或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
3、评定风险等级。在找准查深廉政风险的基础上,依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等内容,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评定廉政风险点。高级风险为发生几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有可能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中级风险为发生几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低级风险为发生几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风险。对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高级风险点由中心主要领导管理和负责,上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予以监督;中级风险由中心分管领导管理和负责,中心纪检监察机构和中心党总支予以监督;低级风险由科室负责人直接管理和负责,中心纪检监察机构和中心党总支予以监督。要重点突出对高等级风险的防控。
4、制定防控措施。围绕排查确定的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制定操作性强、具体管理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来规范权力运行、化解廉政风险。属于岗位职责方面的,通过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和分权、示权、控权的权力制衡机制等方式,加强监督和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对重要科室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将按规定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属于业务流程方面的,按照廉洁、效能、便民的原则,制定业务流程图,确保程序规范、效率提高、简明清晰、方便办事。属于制度机制缺失或不完善方面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并抓好制度的落实。要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健全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规范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完善风险防控措施。
5、公示廉政风险。中心对经过审核后的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进行登记汇总,建立廉政风险点目录,并在本中心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窗口服务单位岗位风险点要面向服务对象予以公示或通过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并根据公示反馈意见,及时进行调整与修正。
(三)监控执行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以最大限度降低岗位风险为目标,针对查找确认的岗位风险点,从权力分解是否科学、权限界定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是否清晰、操作流程是否严密、制度规范是否完善、监督管理是否存在疏漏等方面,构建前期有预防、中期有监控、后期有处置的防控机制。
1、着眼于前期预防,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针对不同工作岗位风险点,进一步重新审定有关法规规定在本单位落实执行情况,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定、议事规则、办事流程,保证本单位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重新审定本单位现有制度规定对风险点的覆盖能力,并予以补充完善,减少约束盲点。
2、着眼于中期监控,建立健全风险信息反馈机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构建信息反馈系统,随时掌控各岗位风险点信息。发挥信访举报渠道作用,科学分析并及时处理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尽最大可能公开有关行政事项的法规依据、办事流程,方便群众监督;主动建立与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的沟通联系,了解各岗位风险点有关制度规定执行情况,及时化解风险信息。
3、着眼于后期处置,建立健全纠错惩处机制。建立对风险信息的快速反应系统,及时处理风险信息。对于接近风险临界点的现象与行为,由有关责任主体作出预警告知或修正纠错处理;对于超越风险警戒线的现象和行为,逐级建立报告制度,并按有关程序,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处理;对于发现风险信息隐瞒不报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如造成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从重处理。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办公室要将前三个阶段形成的文件资料、表格表册进行整理归档,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档案,搭建风险信息反馈平台。要对中心各科室、三区分中心的排查防控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同时总结工作成效,找出存在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卫生局,并做好市卫生局组织的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采取中心统一部署、本级抓好本级、层层督促落实的组织形式。中心将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防控措施,带头落实防控责任,确保落到实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把干部人事、财务管理、重大物资采购等重点部门及其关键环节作为工作重点,包括本中心涉及民生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以及重大改革和“三重一大”等问题。要以重点带全面,抓关键促整体,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三)形成长效机制。在全面掌握现有岗位风险点、采取对应性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根据职能调整、职责变化和业务增减,探索和建立岗位风险管理的动态系统,制定排查防控计划,开展排查防控活动,进行风险管理考核,在此过程中,不断校正风险点,减少防控盲区,修正防控措施,推进岗位风险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与形成。
(四)注重工作实效。要结合实际,从查找廉政风险上下功夫、从健全防控机制上做文章、从切实管用上想办法。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与惩防体系建设、与贯彻《廉政准则》、与中心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稳步实施、有序推进;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创新加强预防腐败工作的新举措;要统筹兼顾、廉勤结合,既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又提升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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